當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昨日表決退回教育部修正的校事會議相關辦法時,一場教育界的角力戰就此展開。家長團體和人本教育基金會憂心忡忡,擔心這一決定將倒退回「師師相護」的情況,讓學生的申訴無門。
立法院以「有待修正」為由退回修法,卻未具體說明應修正內容,教育部恐難據以重訂。若兩個月內無法完成修正,新制將失效並回到舊制,教育部於今年初新增的禁止匿名申訴、建立輕案分流、教師接受調查可有輔佐人陪同、提前取得調查報告及強化個資保護等程序保障,恐一併失效,形成制度空窗期,反而損及第一線教師權益。
表象
表面上看,立法院的決定似乎是為了進一步完善校事會議的制度設計。然而,這一決定卻引發了家長團體和教育組織的強烈反彈。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直言,立法院的決定缺乏具體指導,教育部難以根據此決定進行有效的修正。
真相
事實上,這場爭議的核心在於如何平衡教師的工作權和學生的受教權。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理解教師團體對濫訴、小案大辦及防禦性教學的憂慮,也支持重新檢討制度,但不應因此全面廢除校事會議,更不能取消外部監督及專業調查機制。
「改革不能只處理教師的焦慮,卻讓學生申訴無門、權益失去保障。」 ——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
各方角力
家長團體的立場更加明確。全家盟榮譽理事長蕭東原指出,校事會議是目前處理不適任教師的重要機制,不宜廢除。除非提出更完善的替代方案,否則恐回到「師師相護」情況,無法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受影響最大的仍是學生受教權。
另一方面,教師團體多肯定立院退回修法。台教產等九個教師工會表示,退回修法並非反對建立不適任教師退場機制,而是希望教育部重新檢討制度設計,廣泛召開公聽會,凝聚教育現場共識,提出兼顧教師工作權、學生受教權及程序正義的新版本。
「我們主張廢除校事會議、回歸教師評議委員會機制,並制定教師權益保護法。」 —— 全教產
深層影響
若新制無法如期完成修正,將對教育現場產生重大影響。全教總認為,現行制度過度司法化,增加行政負擔及防禦性教學,支持重新修法,也呼籲教育部儘速與教師團體對話,提出兼顧教師專業與學生受教權的修正方案。
「教育部需在兩個月內完成修正,否則將形成制度空窗期,損及教師和學生權益。」 —— 全教總
未解之問
立法院退回修法的決定,讓教育界陷入了一個未解之問:如何在保護教師工作權的同時,確保學生的受教權不受侵害?這需要教育部、家長團體和教師組織共同努力,尋找一個兼顧各方利益的解決方案。
在此期間,家長和學生可以通過哪些渠道維護自己的權益?這是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也是每一個關心教育的人士應該思考的方向。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立法院退回校事會議修法的原因是什麼?
立法院以「有待修正」為由退回修法,但未具體說明應修正內容。
校事會議的制度設計存在哪些問題?
校事會議的制度設計存在過度司法化、增加行政負擔及防禦性教學等問題。
家長團體和教師團體對立法院決定的態度有何不同?
家長團體憂心學生權益受損,反對廢除校事會議;教師團體則支持退回修法,主張重新檢討制度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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