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檢署近日偵結一起震驚法界的案件,針對「宸和集團」主嫌朱永煇、王詩瑋及許姓女子等三人,在未具備律師執照的情況下,涉嫌自2016年12月起兼營多家法律事務所,並主導訴訟業務招攬、委任契約簽訂及費用收取。檢方指出,此舉嚴重損及司法威信與當事人權益,已依違反律師法罪嫌將三人提起公訴,並對朱、王兩人具體求刑一年。
案件核心事實與檢方指控
根據檢方起訴內容,53歲的朱永煇成立了「宸和集團」,並由42歲的王詩瑋擔任旗下管理顧問公司的負責人。兩人與許姓女子均未持有律師證書,卻涉嫌兼營四家律師事務所。他們聘用了包括陳姓、洪姓等五名律師擔任法律事務所的所長或訴訟律師,但實際上,招攬訴訟業務、簽寫委任契約書、決定委任費用多寡及收費等關鍵職權,皆由朱永煇和王詩瑋掌控。其中,朱永煇甚至負責為當事人擬定訴訟策略,而王詩瑋則負責管考律師差勤、指派及追蹤訴訟進度,許姓女子則處理行政工作。
檢方進一步指出,朱永煇不僅創立「宸和集團」並兼營法律事務所,他還曾公開宣稱將參選桃園市議員,並透過競選背心圖像和道路旁設置的廣告看板,營造其在政治圈的人脈形象,藉此向委任訴訟的當事人收取高額律師費用。這一切運作模式,明顯違反了律師法中「無律師執照不得設立事務所並雇用律師」的明確規定。
各方說法與法律界關注
針對檢方的指控,朱永煇辯稱他只是在服務選民,並聘請陳姓律師等人擔任顧問,否認違法經營。王詩瑋則表示,她僅是出借辦公場所,公司主要業務為投資,亦否認涉及不法。然而,檢方掌握的證據顯示,朱永煇、王詩瑋及許姓女子曾向多名當事人收取律師委任費,並在訴訟策略上扮演主導角色。此外,受雇的陳姓、洪姓等五名律師均證稱,他們是受朱永煇、王詩瑋指派進行訴訟事宜,僅領取固定薪資,且其出缺勤還受到朱、王兩人的督導及扣薪。
這起「宸和集團」兼營法律事務所的特殊情況,近年來已引起法界高度關注。包括桃園地方法院、全國律師聯合會以及桃園律師公會,都曾向檢方告發。更有曾委任該集團律師的當事人,在發現朱永煇並無律師資格後提出告訴。桃園地檢署在指揮桃園市調查處追查後,先後兩度搜索該集團,並傳喚朱永煇、王詩瑋、許姓女子及相關律師到案說明。
司法後續與懲戒處分
檢察官最終認定,朱永煇以及王詩瑋、許姓女子等三人涉嫌違反律師法的行為明確,嚴重損害了司法威信與當事人的權益,因此將三人偵結起訴。檢方特別指出,朱永煇和王詩瑋不僅飾詞狡辯,還涉及串證、滅證行為,因此向法院具體求處一年有期徒刑。至於受雇的五名律師,雖然在違反律師法的部分獲得不起訴處分,但均已移送律師公會進行懲戒,以釐清其在事件中的責任歸屬。
這起案件也再次提醒社會大眾,在尋求法律服務時,務必確認所委任的法律專業人士是否具備合法執照,以保障自身權益。對於任何聲稱能提供法律服務,卻規避法律規範的機構,都應保持高度警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