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總覽:一家早在2019年就因使用中國製零件被抓包的廠商,七年來照樣拿下政府46筆標案、狂撈7631萬元,如今更涉入國防部無人機採購弊案,讓「國防自主」與「非紅供應鏈」這兩面大旗,瞬間變得格外諷刺。
先講結論:這不是單一廠商的問題,這是整個政府採購與監督體系的集體失靈。
台灣民眾黨團8月24日召開記者會,揭露航見科技在國防部無人機標案中,涉嫌以中國製晶片與飛控板混充、偽造產地證明,負責人張東琳已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公司也遭國防部停權。但真正讓人頭皮發麻的,不是單一案件,而是這家廠商的「輝煌紀錄」。
📅 2019年:第一次被抓包,然後呢?
時間回到2019年。航見科技在中科院的無人機標案中,就被發現用中國製馬達、飛控模組面板混充,履約時當場被抓。2020年1月,中科院還正式「提醒」不得使用中國製零組件——結果你猜怎麼著?同年7月,這家公司不僅照樣用中國貨,還膽大包天偽造無人機的產地證明。
這種行為,在法律上已經不是「疏失」,是赤裸裸的詐欺。但當時中科院做了什麼?僅解除部分契約、要求支付違約金約130萬元。對比航見科技七年來從政府口袋掏出的7600多萬,這130萬的「懲罰」,簡直像在嘲笑納稅人。
說句不好聽的,這不是管理,這是縱容。
📅 2020-2024年:劣跡斑斑,標案照拿
按照民眾黨團的統計,航見科技從經濟部、國防部、地方政府、交通部、台電等單位,總共拿下46筆政府標案,累計金額高達7631萬元。國防部與經濟部所屬機關是最大金主。
這裡面有個很關鍵的問題:跨部會通報機制在哪裡?
航見科技2019、2020年就被中科院抓到違規,結果2025年竟然還能拿到經濟部產發署1700萬元的補助計畫,其中500萬元已經撥付。立委洪毓祥在記者會上直接嗆聲:「現在出事,500萬要不要追回?」——這個問題,經濟部到現在沒給答案。
換個角度想,如果一家廠商在某個單位被記了曠課,其他老師卻完全不知情,繼續給他高分通過,這到底是廠商太會鑽,還是學校根本沒在管?
📅 2025年:國防標案爆雷,但破口早已存在
這次出事的國防部無人機標案,標規白紙黑字要求「血統純正」,必須是正港台灣製造。結果軍方發現異狀通報後,不僅查出中國晶片混充,甚至連產地證明都是假的。
民眾黨團副總召王安祥質疑得很直接:政府高喊「非紅」,卻沒有事前警示機制,「會不會廠商3年後又突然復活,以相同手法重操舊業?」
這個問題不是假設,是已經發生過的事實——航見科技就是最好的例子。
黨團主任陳智菡則點出另一個荒謬現象:國防部長顧立雄面對類似爭議時,屢次以「未履約完成不會付錢」來回應。這話表面上沒問題,但背後的成本呢?已經投入的建置費用、時間成本,還有最重要的——國防安全的空窗期,誰來負責?
說真的,如果每次都要等驗收不過才發現問題,那我們跟買到假貨才去跟賣家吵架的消費者,有什麼兩樣?
編輯觀點:從航見科技到創未來,再到廣昱,「洗產地」幾乎成了國防標案的固定戲碼。問題根源不在個別廠商,在於整個招標與履約管理機制的結構性缺陷。評審委員多由內部人員組成、缺乏外部專家參與,利益迴避與查核程序形同虛設。更重要的是,「扶植新創」與「國安審查」不該是二選一——你可以給新創機會,但不該降低國安標準。當特別預算變成規避國會監督的工具,出事只是早晚的事。
📅 政商網絡:鄭文燦到哪,他就到哪
立委劉書彬在記者會上揭露的另一條線,也值得關注。
航見科技創辦人張東琳,2016年就擔任桃園市青年諮詢委員會委員,進駐桃園青創指揮部;2017年參與兩岸青年創客活動獲獎,由時任市長鄭文燦頒獎;2019年全球智慧城市TOP7頒獎典禮,又見到他。蔡英文、鄭文燦、林智堅等政治人物都曾拜訪或公開支持這家公司。
劉書彬質疑:這樣深厚的政商關係,與航見科技持續獲得政府標案與補助,到底有沒有關聯?
我無意指控任何個別政治人物涉案,但一個客觀事實是:當一家多次違規的廠商,背後剛好有綿密的綠營政治人物網絡,而監督機制又剛好全部失靈——這三個「剛好」疊在一起,說沒有系統性問題,你信嗎?
📅 大事紀年表:七年騙局,一表看清
航見科技的「洗產地」史,其實就是台灣國防採購監督機制的失能史:
📅 問題核心:國防部到底在監督什麼?
立委洪毓祥在記者會上連番砲轟,有幾個問題確實戳到痛處。
第一,中科院內部管理「螺絲掉滿地」。從航見科技到廣昱,洗產地、偽造證明的共同模式不斷重演,甚至爆出人員勾結、利益衝突、洩漏採購規格等問題。戰術型近程無人機、外島無人機反制系統等案件,評審多由內部人員組成,缺乏外部學者專家——這不是專業問題,這是缺乏制衡。
第二,國防工業基金淪為「小金庫」。洪毓祥批評國防部以國防工業基金進行委託研發,規避立法院監督。這筆錢怎麼用、用在哪、效果如何,國會監督的力道直接被架空。
第三,顧立雄的「驗收不過不付錢」邏輯,是在卸責。大石國際、福麥國際室內裝修等得標廠商出現資格爭議時,顧立雄回應只要公司登記目的、資本額符合《政府採購法》就可以。結果呢?拿不出產地輸出許可、違約、解約——然後國防部一句「無法履約導致的國安空窗期不用負責」,這說得過去嗎?
洪毓祥痛批得很精準:「從創未來到航見科技,洗產地案件層出不窮,國防部卻不思自我檢討,只一昧怪罪在野黨。」
這就是問題的荒謬所在——明明是自己把關失靈,卻把責任推給監督預算的在野黨,說不編特別預算就會造成國安漏洞。這種邏輯,跟小偷怪鄰居沒關好門有什麼兩樣?
至今影響與未來展望
航見科技案不是單一事件,它暴露的是台灣在推動「國防自主」與「非紅供應鏈」過程中,最核心但最不被重視的兩個問題:事前審查的馬虎,與事後監督的軟弱。
民眾黨團本週在無人機條例協商中,堅持兩項原則:第一,相關經費必須編在公務預算,不能假借特別預算規避監督;第二,相關國防採購弊案必須有人負責。這兩個訴求,說實在的,沒有哪一個是過分的政治要求——這本來就是政府的法定責任。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如果航見科技的案例教會了我們什麼,那就是:「愛國」不能當作品質保證,「新創」不該成為審查的豁免條款。當一家廠商的技術能力和供應鏈安全都出現重大疑慮時,再多的政治光環都蓋不住國安漏洞。
話說回來,航見科技只是一個被逮到的案例,還有多少「洗產地」的廠商正在履約中?國防部和中科院過去幾年經手的標案,是不是該全面體檢一次?這些問題,不是民眾黨團開完記者會就能解決的——這需要國會真正的監督力道,也需要行政部門願意面對自己螺絲鬆了的現實。
最後,如果你覺得這件事跟你無關,請再想想:那7600萬是你的納稅錢,那批無人機是要在戰爭時保護你的東西。當中國晶片裝在國軍的無人機裡,萬一有天需要上場,你覺得它會聽誰的?
這不是政治口水,這是生死攸關的國安問題。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航見科技到底違反了哪些法律?
主要違反《國家安全法》第11條關於國防設備不得使用中國製核心零件的規定,以及《政府採購法》第101條,涉及偽造產地證明與履約詐欺,已構成嚴重違約與刑事責任。
政府標案不是都會驗收嗎,為什麼還能混過去?
問題在於審查機制缺乏外部制衡。評審多由內部人員組成,且跨部會通報系統失靈,航見科技2019年就被抓包違規,卻未遭永久停權,導致後續仍能持續得標多個單位的案件。
特別預算和年度預算有什麼差別,為什麼民眾黨堅持走年度預算?
特別預算的監督機制相對薄弱,國會只能在事後審查;年度預算則需經過立法院逐項審議,能落實事前監督。在國防採購屢傳弊案的背景下,強化監督是防止「洗產地」再次發生的基本防線。
國防部長說「驗收不過不付錢」,這樣還不夠嗎?
不夠。因為已投入的建置成本、時間成本,以及最重要的國防安全空窗期,都無法用「不付錢」來彌補。這是將程序問題當成最終解決方案,實質上是在卸責。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