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筆假租約詐走146萬!屋主收國稅局補稅單才知房子「被出租」 起訴揭租補漏洞

根據台北地檢署2026年8月28日偵結起訴書內容,吳金娥、邱金聰兩人涉嫌以不實租賃契約,向政府申領租金補貼達7次,詐得金額總計新台幣146萬4,200元。全案之所以曝光,竟是因為一名葉姓屋主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才驚覺自己名下房屋從未出租卻「被申報租賃」,進而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陳情,整起詐騙案才因此被掀開。

這個案例不是單一個案。從2022年7月租金補貼政策受理機關改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後,申請量大幅攀升,但審核機制卻仍以「形式審查」為主——也就是說,只要文件齊備、資料符合格式,承辦人員幾乎不會進一步查證租賃關係的真實性。這起案件正好打在了整個制度最脆弱的環節上。

編輯觀點:說句實在話,租金補貼立意良善,但現行的審查機制就像「有填就有過」。吳金娥、邱金聰兩人能連續7次以不同地址、不同名義承租人闖關成功,累積詐領146萬,說明系統幾乎沒有任何交叉比對機制。如果國土管理署不儘快導入與財政部、戶政系統的資料勾稽,類似案件只會愈來愈多。更令人憂心的是,這個漏洞被揭露後,恐怕會有更多人「參考」這個手法。

146萬怎麼拆?7筆假租約的金額與手法全揭露

檢方起訴書中明確列出7筆詐領金額:分別為21萬6,000元、15萬4,000元、13萬2,000元、25萬200元、21萬6,000元、30萬元及19萬6,000元。合計146萬4,200元,全數匯入吳金娥所掌控的銀行帳戶。

檢方指出,吳金娥與邱金聰兩人平時即從事房屋出租業務,與部分屋主、名義承租人處於相近生活圈或彼此熟識。這層關係讓他們得以掌握關鍵資訊——包括真實屋主的身分資料、房屋稅籍編號、以及可供配合的人頭承租人。吳女負責製作不實的房屋租賃契約書,邱男則提供個人身分資料及名下公司帳戶作為資金匯入管道,兩人分工明確、配合緊密。

這7筆申請的共通特徵是:每一份租約上的「承租人」從未實際居住於申報地址,屋主也從未與這些承租人有過任何租賃關係。但因為申報資料中的屋主姓名、房屋地址、稅籍資料都是真實的,承辦人員在形式審查階段幾乎沒有拒絕的理由。

「形式審查」的結構性漏洞:從縣市到中央的資料斷層

2022年7月是一個關鍵的時間分水嶺。在此之前,租金補貼的受理與審核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辦理;此後,主管機關改為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原有的申請資料也全數匯入國土署的「住宅補貼評點及查核系統」接續辦理。

檢方查出,承辦人員依據申請文件進行形式審查後,將「承租人向出租人租屋」等不實內容,直接登載於職務上掌管的公文書內,並據此核發補助。問題就在這裡——從縣市時代到中央時代,審查的核心邏輯始終沒有改變:文件齊備,就過關。

一位不具名的公部門承辦人員曾向媒體透露,租金補貼案件量龐大,每人每天要處理數十件甚至上百件申請,「如果每一件都要查證租約真偽、打電話確認,根本做不完。」這句話雖然無奈,但也精準點出了制度的結構性困境。

從一筆「補稅通知」到七罪起訴:案件的關鍵轉折

全案的突破口來自一位葉姓屋主。他收到國稅局的補稅通知,發現名下房屋被申報為出租用途,導致稅務資料出現異常。問題是,他的房子從來沒有租給任何人。葉姓屋主隨即向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陳情,相關單位循線查核後,才發現這筆申請背後竟還牽連其他6筆不實租約。

承辦檢察官陳玟瑾偵查後認定,吳金娥涉及的7筆申請、邱金聰涉及的2筆申請,均觸犯刑法第210條行使偽造私文書、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以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每一筆申請因以同一行為觸犯數罪名,屬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但因7筆申請的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吳金娥7罪、邱金聰2罪均應分論併罰。

用白話文說就是:吳金娥每申請一次,就算一條獨立罪行,7次就是7條罪,檢方通通要她分別承擔。這個認定在司法實務上不算常見,通常檢察官會傾向認定為「接續犯」而論以一罪。陳玟瑾檢察官選擇分論併罰,某種程度上也反映了司法系統對這類組織性、持續性詐欺行為的態度正在趨嚴。

數據背後的啟示

這起案件揭露了三個層次的問題。第一,租金補貼的審查機制存在系統性漏洞——形式審查不足以應付日益精細的詐騙手法,國土管理署應儘速建立與財政部、戶政系統的資料交叉比對機制。第二,詐騙成本與風險不成比例——吳、邱二人用7份假租約就能在短時間內詐得146萬,而制度面的稽核機制幾乎沒有發揮任何警示作用。第三,最終的受害者不只是納稅人,還有那些真正需要補貼卻被排擠的弱勢租屋族——每被詐走一筆補助,就少一個名額留給真正有需要的人。

值得追蹤的是,這類「借殼申請」的手法在業界流傳已久,但真正被起訴的案例卻少之又少。這次檢方從嚴認定、分論併罰,是否會形成新的司法震懾效果,值得後續觀察。如果你本身是房東或租客,建議主動向國土管理署查詢自己的名下是否有異常的租賃申報紀錄——因為你可能在不知情的狀況下,已經「被出租」了。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租金補貼詐領最常見的手法是什麼?

最常見的是以不實租賃契約申報,利用真實屋主資訊搭配人頭承租人,向政府申請租金補貼,實際並無租賃事實。

屋主如何查詢自己的房子是否被冒用申報租補?

可向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或各縣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查詢名下房產是否有租賃申報紀錄,也可留意國稅局補稅通知是否有異常。

偽造租約詐領租金補貼會面臨什麼刑責?

涉及行使偽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及詐欺取財罪,最重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每一筆申請可獨立論罪、分論併罰。

發現自己的房子被冒用申報租補該怎麼辦?

應立即向國土管理署或地方政府城鄉發展局提出檢舉,並同步向地檢署告發,同時保留國稅局補稅通知等相關證據。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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