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百貨龍頭新光三越抓緊端午檔期推「名人推薦粽禮」,文宣搬出江振誠、葉怡蘭等重磅飲食名人,卻被抓包根本沒取得授權,事後悄悄在官網貼出道歉啟事。江振誠本人回嗆「遲來的正義」,更點名最該道歉的是被話術騙進場的消費者——這起事件揭開的不只是單一廠商的行政疏失,更是台灣零售業「借名行銷」亂象的縮影。
核心要點
- 未授權就「推薦」:新光三越五月啟動端午粽宣傳,在文宣中直接點名「米其林星級主廚江振誠的愛店『台南東成街無名肉粽』」、飲食作家盧怡安私藏「南門立家蛋黃鮮肉粽」,以及葉怡蘭推薦的「施正偉寧波粽子店」,但這三位名人從未同意參與推薦或商業合作。
- 道歉來得又輕又慢:事件曝光後,新光三越在官網發布「道歉啟事」,表示「為避免外界誤解」,已調整相關敘述,並向三人致歉。但道歉來得晚,姿態也低得有限,被外界質疑是「先斬後奏被抓包才善後」。
- 江振誠回擊一刀見血:米其林主廚江振誠第一時間在臉書發文,寫下「雖是遲來的正義」,話鋒一轉直指「新光三越更需要道歉的是對那些被話術而買禮盒的消費者才對」——這一句,把戰場從名人授權拉高到消費者權益層級。
- 「愛店」兩個字值多少錢? 新光三越並非直接說三位名人「代言」,而是用「愛店」「私藏」「推薦」等軟性字眼遊走灰色地帶。但對消費者來說,看到江振誠的名字就有信任感,這份信任被拿來背書商品,卻沒經過當事人同意,問題就在這裡。
- 零售業的「借名術」不是第一次:台灣百貨、電商、餐飲品牌在促銷時,經常「借用」名人光環卻不付授權費,賭的就是名人懶得追究。但這次江振誠不只追究,還點名消費者被話術所傷,等於把火燒到最敏感的誠信問題。
- 消費者的「被誤導權益」誰來管? 如果今天一個消費者因為相信江振誠推薦而買了粽子禮盒,事後發現他根本沒推薦,這算不算廣告不實? 公平交易委員會對「薦證廣告」有規範,但這種「側面引用」的灰色地帶,往往是監管最難著力的地方。
- 品牌誠信比檔期業績更值錢:新光三越身為台灣百貨龍頭,這波操作或許省下一筆授權費,但賠掉的是消費者對「名人推薦」欄位的信任。下一次再掛上任何「推薦」字樣,消費者心裡都會先畫一個問號。
說真的,這種「借名行銷」在台灣零售圈一點都不罕見。只是過去多半發生在小型電商或地方名店,公關危機處理一下、道個歉就船過水無痕。但這次踢到的是江振誠——一位在國際餐飲圈有份量、在台灣消費者心中有信任度的主廚,他願意跳出來說「遲來的正義」,代表這口氣他吞不下去。而他把矛頭指向消費者被話術誤導,更是高明的一記回馬槍:你新光三越不只欠我一個道歉,你欠所有被「江振誠愛店」這五個字吸引進來的顧客一個交代。
有趣的是,新光三越的道歉啟事寫得相當「標準」——「為避免外界誤解」「已逐項調整相關敘述」,文字修得漂漂亮亮,但通篇沒有解釋為什麼當初會犯這種低級錯誤。是企劃人員對「授權」的認知太寬鬆?還是內部審核機制從頭到尾都在睡覺?一個百貨龍頭的端午重點檔期,從文案到新聞稿都繞著三位名人打轉,卻沒有人確認過他們是否真的同意——這種疏失,不是一句「致上誠摯歉意」就能打發的。
再把鏡頭拉遠一點。這起事件背後其實藏著台灣零售業一個更深層的病灶:太多品牌習慣「先做再說,被抓到再道歉」。尤其面對「名人效應」,業者總覺得只要字眼用得夠軟——不用「代言」、改用「愛店」;不用「推薦」、改用「私藏」——就能在灰色地帶安全通行。但消費者的眼睛是雪亮的,江振誠的臉書貼文下面,網友一面倒力挺,因為大家都看得出來這是在蹭名氣卻不想付代價。
話說回來,江振誠點出的「消費者被話術所傷」,其實才是整件事最該被放大檢視的角度。今天你新光三越打出「名人推薦粽禮」的大旗,消費者衝著江振誠的名字買單,結果主廚本人根本不知道這件事——那這盒粽子到底是憑什麼賣出去的?憑一個企劃人員的想像力嗎? 如果今天是食品成分標示不實,早就被衛生局開罰了;那「推薦來源」不實,又該由誰來管?
從產業面來看,這起事件對台灣百貨零售業其實是一個重要的警示信號。未來品牌在操作名人相關行銷時,必須更嚴肅地面對「授權」這兩個字——不是發個公關稿說「已取得聯繫」就沒事,而是白紙黑字的合約、明確的授權範圍、以及消費者端的揭露義務。更重要的是,消費者的權益不能因為業者的「便宜行事」而被犧牲,這不僅是法律問題,更是品牌能不能走得長遠的誠信問題。
編輯觀點:這起事件看似是新光三越的「文案疏失」,但對台灣零售業來說,它剛好敲響了兩記警鐘。第一,名人授權不能再當成「可事後補票」的環節,尤其是百貨龍頭級別的業者,內部審核機制必須拉高到法務層級,不能讓企劃人員憑感覺寫文案。第二,江振誠點出的「消費者被話術誤導」絕對是關鍵——當品牌用名人光環來背書商品,卻沒有實際取得授權,這已經不是單純的侵權,而是對消費者做出虛假陳述。如果公平會願意介入調查,或許能為這類「借名行銷」的灰色地帶畫出一條更清楚的紅線。對一般消費者來說,這次事件也是一個提醒:下次看到「名人推薦」四個字,不妨多想兩秒——這個推薦,是真的推薦,還是品牌幫他推薦?
最後想問一句:你願意為了某個名人的「愛店」兩個字,多花幾百塊買一盒粽子嗎?如果事後發現那個名人根本沒同意被這樣寫,你會不會覺得自己被耍了?
新光三越這次的道歉,或許能暫時平息風波,但真正該檢討的是整個產業對「名人授權」的輕率態度。如果連龍頭百貨都這樣玩,那消費者的信任還能放哪?下一次,你看到任何「推薦」字樣,請記得先問一句:這是真的,還是又是「遲來的正義」在排隊進場?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光三越名人推薦粽禮事件發生了什麼事?
新光三越在2026年五月端午檔期推出「名人推薦粽禮」活動,文宣中引用江振誠、盧怡安、葉怡蘭三位飲食名人「愛店」或「推薦」的粽子店家,但這三人從未授權該活動使用他們的名字,事後新光三越在官網公開道歉。
江振誠對新光三越道歉怎麼回應?
江振誠透過臉書回應「遲來的正義」,並直接點出新光三越更應該向被話術誤導而購買禮盒的消費者道歉,而不是只對三位名人致歉。
新光三越未授權使用名人推薦違法嗎?
這屬於未經同意使用他人姓名與肖像進行商業宣傳,可能涉及民法侵權行為,消費者也質疑廣告不實。目前新光三越已公開道歉並調整文案,但名人與消費者端的後續權益仍待關注。
這次事件對台灣零售業有什麼影響?
這起事件暴露了零售業長期「借名行銷」的灰色操作,未來品牌在引用名人相關資訊時必須更謹慎取得授權,否則不僅面臨法律風險,更可能重創消費者對品牌推薦欄位的信任。
消費者買到這種「假推薦」商品可以申訴嗎?
如果消費者因為不實的「名人推薦」而購買商品,可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涉及廣告不實,或依消費者保護法向業者主張權益,建議保留購買憑證與相關宣傳資料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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