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三案僅「廢核」過關!莊瑞雄一句話反擊沒收民主:不能只挑自己喜歡的承認

一句話總結:同樣的中選會、同一套《公投法》,三案中一案成案兩案被擋,莊瑞雄直言「自己的案子通過叫人民作主,沒通過就叫沒收民主」,這邏輯說不通。

核心要點

  1. 中選會審議三項公投案,僅「廢除非核家園」通過成案,交通罰鍰專用與鞭刑兩案未過關。
  2. 莊瑞雄強調,審議不是蓋章,如果立法院送什麼中選會都得照單全收,那就不叫審議,只是橡皮圖章。
  3. 交通罰鍰案被擋,但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也說可在立法院推動修法,莊反問:修法就能處理的事,何必大費周章推公投?
  4. 鞭刑案未成案,莊瑞雄坦言人民對犯罪的憤怒必須正視,但「民主可以多數決,人權不能拿來多數決」,國家的底線不能丟。
  5. 廢核案既然符合《公投法》規定,就尊重制度、面對公投,但核安、核廢料、供電穩定這些事,必須攤開來跟人民說清楚。
  6.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批評中選會「沒收」鞭刑公投,莊則回擊:結果不能只挑自己喜歡的承認,民主不是「我的案子一定要過」。

中選會這次的審議結果,說白了一件事:三案同一個審查標準,結果有過有不過,這本來就是制度的正常運作。但政治人物的反應很有趣——自己支持的案子過了,叫做「人民勝利」;沒過的,就變成「沒收民主」。莊瑞雄這句反問,確實打到痛點。

先講交通罰鍰專用這一題。民進黨團早就指出,罰鍰用途要調整,立法院自己修法就能處理。現在連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都說要在立法院推動修法,這就尷尬了——既然修法這條路走得通,當初為什麼要大費周章推到公投去?把立法院該做的功課,丟給兩千三百萬人來寫,這算哪門子的直接民主?

再來看鞭刑。說真的,台灣社會對重大犯罪的不滿,沒有人會否認。該嚴懲就嚴懲,被害人的正義必須被看見,這些話從莊瑞雄嘴裡說出來,不是場面話。但他的後半段才是重點:「民主可以多數決,人權不能拿來多數決。」這句話值得停下來想三秒。人民的憤怒要回應,但國家的人權底線不能因為多數人的情緒就往後退。這不是唱高調,這是憲政國家的基本原則。

話說回來,這次唯一成案的「廢除非核家園」,反而讓執政黨自己也很頭痛。莊瑞雄說得坦白:既然符合《公投法》規定,就尊重制度、面對公投。但他也補了一句——核安、核廢料、能源安全與供電穩定,這些問題沒有口號那麼簡單,必須攤開來向人民說清楚。意思很明顯:接下來的公投辯論,能源政策會是一場硬仗,執政黨不可能只靠「非核家園」四個字就打發過去。

從產業面來看,這次中選會的審議結果,反而幫大家畫出了一條清楚的界線:公投不是立法替代方案,更不是政治人物轉移戰場的工具。立法院能處理的事,就留在立法院;公投應該用來處理真正需要直接民意授權的重大爭議,而不是哪個政黨覺得議題有利,就往公投籃子裡丟。如果什麼都要公投,那我們要立法院幹嘛?

其實,這次爭議的核心就一句話:制度就是制度。同樣的中選會、同一套《公投法》,三案審完有過有不過,這叫依法行政。如果今天因為自己支持的案子沒過,就質疑中選會的公正性,那明天自己支持的案子過了,是不是又要說中選會公正廉明?這種雙重標準,台灣人民看多了,真的不需要再演。

你自己的立場呢?你覺得鞭刑公投被擋下來,是「沒收民主」還是「依法行政」?下次看到政治人物在鏡頭前喊「人民作主」的時候,不妨先問一句:那別人的主張沒過關的時候,你還能這麼說嗎?

一句話結論

公投審議本來就有過有不過,不能只在自己贏的時候談民主,輸的時候就喊沒收——真正的民主,是接受制度給你的結果,哪怕那個結果你不喜歡。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這次中選會審議的三項公投案,哪幾項過關了?

只有國民黨團提出的「廢除非核家園」一案通過審議、順利成案,民眾黨團的交通罰鍰專用案和國民黨團的鞭刑案都沒有通過。

為什麼交通罰鍰專用公投沒有成案?

中選會認定此案可透過立法院修法處理,不需動用公投。莊瑞雄也指出,既然民眾黨團總召陳清龍都說可以在立法院推動修法,就沒有必要大費周章推到公投。

莊瑞雄對鞭刑公投未成案的回應是什麼?

他強調人民對犯罪的憤怒必須正視、該嚴懲就嚴懲,但同時指出「民主可以多數決,人權不能拿來多數決」,國家的人權底線不能因為多數人的情緒而退讓。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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