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員謝志忠近日在議會質詢時拋出一組數字,讓人很難不多看兩眼:今年1月到7月,台中警方取締毒駕高達1449件,已經超過去年全年1095件;同一時間,毒駕引發的交通事故有34件,其中A1死亡事故就佔了3件。但真正讓人背脊發涼的,是另一組數字——台中市受管制毒品犯的定期尿液採驗到驗率,近三年來始終在七成上下徘徊,2023年79.44%、2024年69.26%、2025年74.5%,等於每年至少有兩到三成的管制人口,根本沒被納入監控網絡。
換句話說,當我們在討論毒駕防治時,有將近三成的「高風險對象」是處於雷達之外的。這些人去了哪裡?還在用藥嗎?有沒有可能正在路上開車?這些問題,才是真正讓人心懸在半空的原因。
七成到驗率的背後:是管理漏洞,還是結構性困境?
先來看數字背後的意思。台中市警局長吳敬田在回應時坦言,未到驗的管制毒犯「多數是人不知去向」。這句話點出了一個現實:警方掌握的戶籍地址、聯絡方式,往往跟不上毒品人口實際的生活軌跡。這些人可能居無定所、頻繁更換住處,或者刻意避開通知,讓定期採驗制度形同虛設。
但問題不只在於「找不到人」。謝志忠進一步指出,複檢採驗的陽性比率從2021年的15%上升到2023年的18.84%,顯示即使是被列管、且有到驗的毒品犯,仍有將近兩成持續接觸或使用毒品。這代表什麼?既有的列管機制,對於抑制再犯的效果相當有限,更別提那些根本沒出現的人了。
從審計處的報告來看,台中市這三年的到驗率均未達八成,這不是單一年度的失誤,而是系統性的盲區。當一個管理制度每年都有兩到三成的「失聯率」,我們就必須承認:這套制度需要根本性的調整,而不是每年檢討後繼續複製貼上。
毒駕不是個人選擇,是公共安全的未爆彈
毒駕和酒駕最大的不同,在於毒品的影響更難被立即檢測、也更難被旁人察覺。酒駕有明確的呼氣濃度標準,警方可以在路檢時快速篩檢;但毒品對中樞神經的影響因人而異,有些毒品甚至會讓駕駛人產生幻覺或錯判距離,反應時間延遲的程度遠超過酒精。
謝志忠、黃守達、王立任、張玉嬿等議員在質詢中強調,毒駕不只是個人吸毒問題,更直接威脅所有用路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這句話聽起來像政治正確的口號,但數據已經把嚴重性攤在眼前:今年1至7月,台中市毒駕相關的A1死亡事故就有3件。每一件A1事故,代表的不只是一個生命的消失,而是一個家庭的分崩離析。
有趣的是,取締件數從去年1095件暴增到今年前七個月1449件,這其實是一把雙面刃。正面來看,警方加強攔檢、提升見警率,確實讓更多毒駕行為浮上檯面;但反面來看,取締量增加並不等於毒駕問題正在改善,反而可能意味著實際在路上跑的毒駕人數,遠比我們想像的還要多。
從「到驗率」到「實質嚇阻力」:防治思維需要翻轉
目前針對管制毒品犯的定期尿液採驗制度,設計的邏輯是「通知到驗」——警方發通知、當事人來報到、採驗、等結果。但這個流程有幾個根本性的漏洞:
- 通知的侷限性:如果當事人已經失聯,通知根本送不到,到驗率當然低。
- 驗尿的滯後性:尿液檢驗只能反映數天內的用藥狀況,無法即時阻止當事人駕車上路。
- 罰則的薄弱性:未到驗的後果不夠立即、不夠重,讓不少列管對象寧可賭一把也不願配合。
吳敬田局長表示,目前針對未到驗者,警方會依規向地檢署聲請強制採驗,並由員警帶同到場採驗。這確實是現行制度下最能「把人找出來」的手段之一,但從實務角度來看,強制採驗的人力成本極高,不可能大規模執行,終究只能針對少數個案。
如果換一個角度思考:與其花大量資源在事後的追蹤與強制採驗,不如把資源往前挪到源頭的監測與即時攔截。比方說,針對高風險族群(例如有毒品前科的駕駛人),在車輛上安裝即時酒精或藥物感測裝置,或是建立更即時的毒品駕駛風險評估機制,讓路檢時能更快辨識出潛在的毒駕行為。
從產業面來看,毒駕防治長期以來被當成「治安問題」來處理,但其實它更像是一個「交通風險管理」問題。目前警方的資源配置仍然以查緝毒品本身為核心,對於毒駕行為的預防性監測,投入的資源相對有限。如果能把毒駕防治拉到跟酒駕防治同一個戰略高度,導入更多的科技輔助和跨機關資料比對,或許才能打破現在到驗率七成、複檢陽性率將近兩成的僵局。
當三成黑數變成馬路上的不定時炸彈
讓我們把這組數字再放大一點來看。到驗率七成,意味著每十個被列管的毒品人口,有三個人沒有定期被監測。這三成的人如果真的還在用藥、真的開車上路,後果是什麼?毒駕事故的致死風險本來就高於一般交通事故,因為毒品對神經系統的干擾往往讓駕駛人完全失去應變能力。台中今年已經有3件A1死亡事故與毒駕有關,這還只是有被「連結」到毒駕的案例;實際上,有多少單一車輛事故或自撞案件,背後其實是毒品在作祟,只是沒有被檢驗出來?
謝志忠在質詢中點出了一個關鍵:到驗率偏低加上複檢陽性率上升,兩者疊加之後的效應,就是有愈來愈多的毒品使用者脫離監控,而且其中相當比例的人持續在用藥。這群人不會消失,他們只是從警方的統計報表裡消失——但他們可能正在你我的身邊開車。
話說回來,這些列管對象之所以會被列管,就是因為他們曾經有毒品相關的犯罪紀錄,已經被認定是相對高風險的族群。當我們連這群「已知的高風險者」都無法有效掌握時,要怎麼談毒駕的全面防治?
別讓統計報表上的「未到驗」,變成馬路上的遺憾
台中市議員提出的質疑,其實點出了全臺灣毒駕防治的共同痛點:列管機制流於形式、到驗率長期偏低、複檢陽性率不降反升。這些問題不是台中獨有,只是台中的數據剛好被審計處的報告攤開來檢視。
要解決這個問題,光是喊「加強查緝」是不夠的。我們需要重新設計毒品人口的監測流程,讓列管制度從「被動通知」轉為「主動追蹤」;需要導入更即時的檢測工具,讓毒駕行為能夠像酒駕一樣被快速辨識;更需要跨機關的資料共享,讓警方、監理機關、衛生單位能夠聯手追蹤高風險對象的動態。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社會對毒駕的容忍度必須降到零。酒駕經過多年的宣導與嚴罰,已經逐漸建立起「酒駕就是殺人」的社會共識;毒駕也應該比照辦理,讓每一個想開車的人都知道——吸毒後開車,不只是拿自己的命開玩笑,更是拿別人的命當賭注。
【編輯觀點】從台中近三年的數據來看,毒駕防治面臨的困境其實是一個典型的「管理黑洞」:列管對象的到驗率只有七成,代表制度的涵蓋面本身就存在缺陷;而複檢陽性率持續走高,則意味著既有的處遇措施對於降低再犯沒有顯著效果。這兩個問題疊加起來,指向一個更根本的瓶頸——我們目前的毒駕防治策略,仍然偏重在「事後抓」和「定期驗」,而不是「事前阻」和「即時攔」。如果無法在制度設計上做出結構性的調整,不要說清零毒駕,恐怕連要維持現狀都非常困難。對一般民眾來說,這不是跟你不相干的治安新聞;這是每天出門在路上,都可能遇到的不定時炸彈。
【行動呼籲】如果你也認為毒駕不能只是「治安問題」,請轉發這篇文章,讓更多人看到這三成的黑數;下次在路上看到可疑的駕駛行為,請毫不猶豫地記下車號與地點,向警方通報。毒駕防治不能只靠警察,需要的是整個社會一起睜大眼睛。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台中市毒駕取締件數為什麼從去年到今年暴增這麼多?
主要是因為警方加強攔檢頻率和擴大路檢範圍,讓更多原本隱藏的毒駕行為被發現。這不代表毒駕變多,但也不代表問題改善,比較合理的解讀是:實際的毒駕數量本來就比過去統計顯示的還要多。
到驗率只有七成,對一般民眾有什麼影響?
影響很大。到驗率低代表有三成的列管毒品人口沒有被定期監測,這些人如果持續用藥又開車上路,等於是不定時炸彈。毒駕事故的致死率遠高於一般車禍,直接威脅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毒駕和酒駕有什麼不一樣?哪個更危險?
毒駕和酒駕都會影響駕駛能力,但毒駕更難被即時檢測,而且毒品對中樞神經的影響比酒精更複雜,可能導致幻覺、錯判距離或完全失去應變能力。兩者都極度危險,但毒駕因為檢測門檻高,更容易成為防治上的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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