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四年的偵查,終於在今天(8/28)暫時畫下句點。新竹地檢署晚間發布新聞稿,針對新竹市立棒球場改建工程案,前市長林智堅被控涉及的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責,因犯罪嫌疑不足,全數獲不起訴處分。不過,同樣在這一波偵辦中,承攬營造的巨佳營造與監造的艾奕康公司,共有4名人員因在施工日誌及監造紀錄上登載不實,被處以緩起訴,並須各向公庫支付4萬元。
這份結果,等於是把「行政與施工疏失」與「刑事不法」切開來看。檢方認定,球場雖然確實存在缺失,但從現有事證來看,無法證明林智堅或市府團隊有收受不法利益、或刻意放水圖利特定廠商。說真的,這個結論對長期追蹤此案的球迷與新竹市民來說,恐怕是幾家歡樂幾家愁。
工程費從3.5億膨脹到11.5億,為何檢方認定不違法?
整起案件最讓人瞠目結舌的數字,莫過於工程經費的暴漲。從最初規劃的3億5300萬元,歷經多次變更設計後,最終追加到11億5476萬餘元,增幅超過兩倍。一般民眾看到這種數字,直覺難免會聯想到「是不是有鬼」。
不過,檢方在偵查階段調閱了所有契約變更文件,並比對金流與通聯紀錄,最後的結論是:各次契約變更都沒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的相關規定。換句話說,儘管金額龐大,但程序上是在合法框架內進行的。這也呼應了林智堅先前在公開場合的態度——他坦言球場確實有缺失,但「改進就好」,甚至以台積電「晶圓也有不良品」來比喻,強調不該因為瑕疵就全盤否定過程。
當然,這樣的比喻在球迷聽來可能很刺耳。畢竟晶圓報廢頂多是損失金錢,但球員在球場上受傷,影響的可是職業生涯。林哲瑄那次撲接後肩膀重傷的畫面,至今仍讓許多人印象深刻。
施工日誌造假,4人緩起訴——刑事責任的「最小開刀」
如果說林智堅的部分是「不起訴風暴眼」,那巨佳營造與艾奕康4名人員的緩起訴,就是這一波偵查中實際「有人扛責」的區塊。
根據檢方調查,蕭姓工地主任與朱姓品管人員,為了讓施工日誌符合預定的工程進度,預先在文件上登載了尚未施作的紅土回填及植草等項目。而李姓監造主任與帥姓監造工程師,則參照這些不實的施工日誌,在監造日報表上登載「已監督相關工程」,甚至製作、補簽了18份施工抽查紀錄表。這些行為,直接導致新竹市政府承辦人員誤以為工程查驗已經完成。
說穿了,這就是典型的「文書作業先跑,實際施工後面再補」。這種做法在業界或許不是新鮮事,但一旦出事,涉及的就是《刑法》上的業務登載不實罪。檢方給予緩起訴,並附帶支付公庫4萬元的條件,某種程度上也是給了這些人一個自新的機會——畢竟比起圖利重罪,這4萬塊更像是「買一次教訓」的代價。
挖出廢棄物不等於圖利,檢方:數量有限、無外運變賣證據
2022年球場開挖時,從外野挖出紅磚、廢電線、塑膠製品等不該出現的廢棄物,畫面透過新聞放送,當時社會輿論幾乎一面倒地認為「這案子一定有人要坐牢」。然而檢方花了將近四年調查,結論是:這些廢棄物雖然不符合規範,但數量有限,查無業者從外面運入廢棄物、或外運土壤變賣、詐領工程款的證據。
這裡有個關鍵的轉折:法律上的「廢棄物清理」與民眾認知的「施工品質不良」,其實是兩條不同的線。品質不良可能涉及民事賠償或行政懲處,但要構成刑事犯罪,必須有積極的違法行為——比如刻意回填有害廢棄物、或透過廢棄物處理來套利。檢方的調查結果顯示,這些情況都不成立。
說真的,這對那些期待司法「討回公道」的市民來說,可能很難接受。但從法律證據的角度來看,檢方的不起訴處分確實有憑有據。
編輯觀點:司法給了答案,但市民心中的問號還沒有
從產業面來看,這起案件最值得關注的,其實不是林智堅個人的起訴與否,而是《政府採購法》在實務運作上的灰色地帶。11.5億的工程經費,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不斷膨脹,過程中沒有人違法,但結果卻是一個讓球員受傷、讓球迷失望的球場。合法,不代表合理。檢方的不起訴處分是司法層面的「認證」,但對新竹市民來說,他們更想知道的是:未來如何避免同樣的狀況再次發生?如果一切程序都合法,最終卻產出一個需要挖掉重練的球場,那問題出在哪裡?是設計階段低估了需求,還是變更設計的審查機制不夠嚴謹?這些問題,不是不起訴處分書能回答的。
各方反應兩樣情:市府態度低調,在野黨質疑「司法護航」
不起訴處分一出,新竹市政府方面態度相對低調,僅表示尊重司法偵查結果,後續將持續針對球場改善工程進行監督。但藍營方面顯然不會輕易買單,部分在野黨議員直接質疑檢方「選擇性辦案」,認為11.5億的工程款暴增不可能完全沒有問題,要求公布更詳細的偵查報告。
另一方面,綠營支持者則認為,將近四年的偵查已經足以證明林智堅的清白,批評在野黨「用司法浪費社會資源」。有趣的是,相較於政治人物的激烈反應,一般市民在網路上的討論反而更聚焦在實質問題上:「所以球場什麼時候可以修好?」「林哲瑄的醫藥費誰來負責?」
這些問題,顯然不是一份不起訴處分書能解決的。
後續觀察:刑事落幕,民事與行政責任才剛開始
刑事偵查雖然告一段落,但這不表示新竹棒球場案已經完全結束。在民事層面,受傷球員林哲瑄是否會向相關單位求償,目前仍在未定之天。而在行政層面,監察院先前已針對球場缺失啟動調查,未來不排除提出糾正或彈劾。
更重要的是,這起案件對台灣公共工程的警示效應,恐怕還會持續很長一段時間。一個11.5億的球場,最終讓市民無法安心看球、讓球員冒著受傷風險上場,無論法律上是否有人需要負責,這都是一場失敗的公共建設。
你認為,在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公共工程品質卻出現重大瑕疵,問題該由誰來承擔?是設計階段的規劃不足?還是施工過程的監督失靈?不妨想一想,下次當我們面對類似的重大建設時,該用什麼標準來檢視——是「合法就好」,還是「合理才行」?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新竹棒球場案林智堅為什麼不起訴?
檢方認定圖利罪嫌不足。主要理由包括:契約變更未違反《政府採購法》、查無不法金流、未發現市府人員與廠商間有收賄或圖利事證。
這起案件有誰被起訴或緩起訴?
巨佳營造工地主任與品管人員、艾奕康監造主任與監造工程師共4人,因施工日誌與監造紀錄登載不實,獲緩起訴處分,各須向公庫支付4萬元。
球場挖出的廢棄物怎麼處理?
檢方認定廢棄物數量有限,且查無業者自外運入或外運土壤變賣的證據,不足以構成刑事犯罪,因此相關人員均不起訴,廢棄物清理屬於行政改善範疇。
林哲瑄受傷的賠償責任歸誰?
刑事偵查雖已終結,但球員受傷的民事賠償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林哲瑄是否會向市府或營造廠商求償,目前仍在評估階段,建議諮詢專業法律人士。
新竹棒球場現在還能比賽嗎?
球場目前仍在進行改善工程,相關修繕計畫由新竹市政府持續推動中,具體完工與重新啟用時程,仍待市府進一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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