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視為農地」清查啟動!未農用恐追稅,移轉課徵土地增值稅

事件總覽:高雄市稅捐處將於 115 年 4 月起,針對「視為農地」列管案件展開大規模清查,此舉將直接影響土地移轉時的土地增值稅課徵與否,提醒地主務必留意使用狀況,避免日後因違規而面臨補稅。

📅 115年4月1日:高雄「視為農地」清查行動正式啟動

115 年 4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1 月 30 日止,高雄市稅捐處將全面展開針對依《農業發展條例》第 38 條之 1 規定,獲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並納入「視為農地」列管的案件進行年度使用情形清查。這項行動的目標很明確,就是為了維護租稅公平,確保這些本應作農業使用的土地,確實符合其核准的條件,杜絕投機行為。

你可能會想,究竟什麼是「視為農地」?簡單來說,這些土地原本是農業用地,雖然依照法律程序被變更為非農業用地,但由於細部計畫尚未完成,或是市地重劃、區段徵收等尚未公告實施,因此暫時還不能按照變更後的計畫用途來申請建築使用。在這樣過渡的階段,如果土地實際上仍然維持農業使用,並且在移轉給自然人時,檢附相關主管機關核發的證明文件,就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不過,一旦核准,這筆土地就會被納入列管,每年都得接受稅捐處的定期查核。

📅 清查重點:哪些行為會被認定為「未作農業使用」?

在這次清查中,高雄市稅捐處會仔細檢視土地的實際狀況。根據稅捐處的說明,如果發現土地有鋪設水泥、堆置雜物、作為停車場使用,或是搭建違章鐵皮屋等非農業使用的情事,就會被認定為違規。這就像一場土地的「健康檢查」,任何偏離農業本質的使用,都可能被點名。一旦發現違規,稅捐處會立即發函通知所有權人,要求他們在限定時間內恢復土地的農業使用狀態。

📅 逾期未改善或再次違規的稅務影響

說真的,這項清查的後果可不輕。稅務專家特別提醒,如果土地所有權人收到通知後,逾期仍未改善,或者即使在限期內恢復了農業使用,但日後卻「再次」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那麼這筆土地在未來再次移轉時,就算屆時能取得新的「農業發展條例第38條之1土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依法仍須課徵土地增值稅,無法再適用不課徵的優惠。這形同失去了原有的稅務優勢,對地主來說,絕對是個不小的財務負擔。

有趣的是,關於違規情事的認定,即使是配偶之間相互贈與土地,其持有期間以及違規紀錄都會合併計算。這意味著夫妻間的土地移轉,並不能洗掉過去的違規紀錄,對於「視為農地」的列管,政府的態度是相當嚴謹且一貫的。

至今影響與未來展望

這波從 115 年 4 月 1 日開始的清查行動,對於高雄市持有「視為農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來說,無疑是一次重要的提醒。它不僅強調了土地使用必須符合法規,更直接連結到土地移轉時的稅務成本。過去或許有些模糊地帶,但透過這次大規模且明確的清查,政府傳達了一個清晰的訊息:「視為農地」的優惠是建立在持續的農業使用基礎上。

展望未來,這項政策將促使土地所有權人更審慎地管理其「視為農地」,確保土地的實際用途符合規範,避免不必要的稅務風險。這不僅有助於維護租稅公平,也能有效遏止土地資源的非農業濫用,確保土地價值與其本質用途相符。對於地主而言,現在正是檢視自家土地使用狀況的最佳時機,確保一切合規,才能真正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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