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等爭議,於26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中遭判處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針對此案,作家趙曉慧今(28)日深入剖析柯文哲在市長任內處理京華城案時,其行政作為如何逾越界線,並嚴厲批判柯文哲知法犯法,根本不值得原諒,直指其行為已構成圖利罪,罪有應得。
京華城案核心爭議:逾越行政中立與程序正義
趙曉慧明確指出,柯文哲在京華城案的處理上,明顯跨越了「行政中立」與「程序正義」的底線。該案涉及京華城並非都更區域,卻獲得了前所未有的20%自創容積獎勵,這筆獎勵的市值估計高達上百億元,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趙曉慧認為,柯文哲身為市長,在相關局處官員如林洲民、黃景茂已表達保留意見的情況下,仍透過「由上而下」的交辦方式,並多次召開「便當會」直接與利害關係人沈慶京、應曉薇對接。
此類互動在法律上被視為「量身打造」,已然逾越行政首長的裁量邊界,性質轉變為「圖利」。趙曉慧強調,容積率本質上是公共財,市長的職責在於守護公共財,然而柯文哲卻站在開發商的角度,思考如何「幫忙解決問題」。當柯文哲簽署公文將案件送入都委會時,其角色已從中立的裁決者,轉變為特定案件的強力推動者,這種角色混淆,正是導致他深陷《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的核心原因。
權力傲慢?趙曉慧批柯文哲「朕意已決」破壞層級審查
趙曉慧進一步指出,柯文哲處理京華城案的手法,徹底打破了台北市政府長期引以為傲的「層級審查」機制。她批評柯文哲「朕意已決」的行事風格,導致底下專業官員為了配合上意,不得不進行「違規操作」。這種做法不僅讓民眾黨標榜的科學、理性、務實精神蕩然無存,更凸顯了權力的傲慢。
趙曉慧直言:「京華城案是政治權力介入都市計畫的惡例,柯文哲跟藍綠惡質政客一樣腐敗,如果每個市長都像柯這樣『自創法律』,台灣的房地產與金融秩序將大亂。」她更諷刺柯文哲曾說「財團拿刀叉吃人肉」,結果自己卻與財團同桌「發獎勵」,將民眾黨的理念變成了幫財團擴張容積的遮羞布。
專家籲守護公共財:京華城案的三項合規作法
面對京華城案所暴露出的行政缺失,趙曉慧提出三項正確的處理方式,以供未來公務機關借鏡,確保行政程序的公正與合法性:
- 堅持底線審查:對於法無明文規定的「容積獎勵」,正確做法應是公開退回,明確告知開發商需循正常法律途徑,如訴訟或行政救濟,而非由市政府為單一財團創設先例。
- 落實透明化,嚴守利益迴避:面對任何陳情,應交由權責局處處理,並全程錄音錄影。市長絕不應在私下「便當會」中,針對具體數字或容積率做出承諾,這將嚴重損害行政公正性。
- 尊重專業官僚的否決權:當法務局或副市長等專業單位提醒潛在違法風險時,正確做法是立即止損,而非拔除不聽話的官員,此舉無疑是對專業意見的漠視與壓制。
展望與影響:官場警示錄與社會信任重建
京華城案的判決及其引發的討論,無疑為臺灣的都市計畫與行政倫理敲響了警鐘。趙曉慧強調,柯文哲用一套看似專業的「柯式敘事詞彙」,包裝了官場常見的「官商勾結」腐敗。她認為這種「幻術」只能欺騙少數情感崇拜者,卻無法蒙蔽臺灣社會的公評。此案不僅揭示了權力濫用的嚴重性,也凸顯了健全的行政程序、透明的決策過程以及尊重專業意見的重要性。
這起案件值得被收錄為現代官場的「警示錄」,提醒所有為官者及後人,應當時刻警惕,堅守行政中立與程序正義,避免重蹈覆轍,共同維護臺灣社會的房地產與金融秩序,重建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