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前民眾黨新住民委員會主委徐春鶯遭依《反滲透法》起訴求處重刑一案,民眾黨主席黃國昌25日公開提出嚴正質疑,直指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內容充斥政治語言而非法律論述,其論述方式引發法律界人士對其專業性的高度關注。黃國昌強調,此份起訴書的撰寫風格與事實陳述,令人難以辨識究竟出自檢察官之手,抑或為特定政治側翼所為。
檢方起訴數據:政治語言凌駕法律要件?
根據新北地檢署所發布的新聞稿內容,徐春鶯被控藉由協助中共收集情報、擷取統戰紅利,並維持陸配群體的影響力,進而與滲透來源(即中國共產黨)共同規劃國內陸配參政進程,甚至動員陸配群體作為籌碼,向國內政黨索要不分區立委席次。然而,黃國昌對此提出質疑,認為這些指控的語言與《反滲透法》的構成要件存在顯著落差。
「作為一個法律人,看完新北地檢署的新聞稿以後,已經不曉得這是檢察官寫的,還是民進黨側翼寫的東西。」
黃國昌進一步指出,起訴書中許多描述,例如「幫中共收集情資」等語,實際上屬於《國家安全法》的範疇,且通常涉及「收錢辦事」等具體行為,而非《反滲透法》所規範的內容。他質疑,若檢方無法清楚區分兩者,恐將造成法律適用上的混淆與爭議,令人對起訴書的法律嚴謹性產生疑慮。
《反滲透法》與《國安法》的界線釐清
在法律實務中,《反滲透法》與《國安法》針對國家安全的維護有其各自的規範重點。黃國昌闡明,若涉及「幫中共收集情資」並收取報酬,這類行為應歸屬於《國安法》的範疇,過去民進黨政府所偵辦的共諜案,多半屬於此類。他批評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將這些明顯屬於《國安法》規定的行為,錯誤地套用至《反滲透法》的框架下,形同在法律適用上製造錯誤。
「幫中共收集情資是要收錢,什麼叫收錢。就是民進黨過去養的那幾個共諜,養在總統府、養在國安會、養在外交部,收錢辦事的那些,那是違反《國安法》。」
黃國昌強調,起訴書中提及的內容「誇張到完全不符合事實」,且不符《反滲透法》的具體規定,這使得整份法律文件顯得更像是政治宣傳,而非基於法律事實的嚴謹陳述。這種模糊法律界線的作法,不僅可能影響司法公正性,也可能對社會造成誤導。
陸配參政爭議:海選機制與政治動員的數據對比
針對起訴書指控徐春鶯「向國內政黨索要不分區立委席次」一事,黃國昌嚴正駁斥。他表示,徐春鶯當初是透過民眾黨的「海選」機制脫穎而出,並非主動索求。後續徐春鶯因承受不住外界對陸配的歧視與壓力,才自行選擇退出不分區立委名單,這些都是客觀的歷史事實。
「這語言不是法律的語言,是政治的語言。」
更離譜的是,黃國昌指出,起訴書中真正能與《反滲透法》構成要件扣上的僅有一句話:「徐春鶯依照滲透來源指示參與選舉活動」。他對此論點嗤之以鼻,質疑檢方「對台灣政治環境無知到一個程度」,才會寫出「老共指示徐春鶯幫柯文哲站台」這種沒有常識的說法。他反問:「中國共產黨2024年的選舉是支持柯文哲的嗎?」並指出檢方並未提出具體證據或人物來支持此一說法,顯見其內容的空泛與不實。
數據背後的啟示:司法獨立與政治干預的警鐘
從黃國昌對徐春鶯案起訴書的批評中,我們可以看到司法獨立性在處理敏感政治案件時所面臨的挑戰。當法律語言被政治語言所取代,不僅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專業形象,也可能動搖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信任。黃國昌重申,民眾黨對於司法案件的態度始終如一:應在審判程序中還原事實真相,讓證據說話。
「司法的案件,就到審判程序的時候,就還原事實的真相。」
此案不僅關乎徐春鶯個人的權益,更深層次地觸及了《反滲透法》的適用範圍、檢察官起訴的嚴謹性,以及政治力對司法過程可能造成的影響。社會各界應持續關注此案的後續發展,確保司法程序能回歸其專業本質,避免政治立場凌駕於法律之上,共同維護台灣的法治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