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毒駕累犯致死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在野黨力挺死刑

根據行政院最新提出的修法草案,毒駕案件屢屢成為公共安全的隱患,政府決定加大對毒駛行為的懲罰力度。草案中包括增訂毒駕或拒絕毒測者全面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以及不論車主是誰一律沒入車輛。而對於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則終身不得考照。

刑度部分:5到12年徒刑,累犯致死可處無期徒刑

根據草案,毒駕致死可處5到12年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可處無期徒刑。法務部次長黃謀信指出,「那目前這2個月內,全國的毒駕件數是4272件,其中依托咪酯是981件。」這些數據顯示,毒駕案件的嚴重性不容忽視。

朝野立場分歧:政院版未納入死刑

然而,朝野對此修法草案的立場存在分歧。在野黨認為,政院版的修法力道不足,未將死刑納入。國民黨團總召傅崑萁提出,情節重大毒駕致死者最重可處死刑。黃謀信指出,毒駕、酒駕兩者犯罪情節與惡性仍有差異,應採不同刑度,避免刑度失衡。

從產業面來看,政院版的修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懲罰力度,但未納入死刑可能無法完全滿足社會的期待。對一般民眾而言,毒駕的威脅依然存在,政府需要進一步思考如何更有效地遏止這種行為。

立法委員質疑:法院缺乏死刑選項

國民黨立委林沛祥提問,「第一次撞死人不適用最重刑責,第二次撞死人,法院依然沒有死刑這個選項,次長,人民真的會接受像這樣的標準嗎?」黃謀信回應,「跟委員報告,如果毒駕他的主觀,有符合我們直接故意或間接故意的話,他就是一個殺人罪。」

法務部次長解釋:數罪併罰

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認為,「毒駕應該要最高刑度,要嘛就應該往上加,對吧?」黃謀信說明,「沒有,委員,他吸毒是用一級毒品,他處5年以下,6個月以上,他是一個A行為,吸完毒之後,駕車他是一個公共危險,是一個B行為,所以A加B是要併罰的。」

數據背後的啟示

數據顯示,毒駕案件的頻率和嚴重性不容小覷。政府雖然提出了修法草案,但是否能有效遏止毒駕行為仍需進一步觀察。社會各界的關注和參與也至關重要,唯有通過立法和教育雙管齊下,才能真正保障公共安全。

面對日益嚴重的毒駕問題,每一位公民都可以發揮作用。除了支持政府的修法措施外,還可以通過參與交通安全宣導活動,提高公眾對毒駕危害的認識,共同營造更安全的道路環境。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公視新聞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政院版毒駕修法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政院版毒駕修法的主要內容包括:全面吊銷毒駕或拒絕毒測者的駕照,3年內不得考照;不論車主是誰一律沒入車輛;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終身不得考照;毒駕致死可處5到12年徒刑;10年內再犯致死可處無期徒刑。

在野黨為什麼不滿意政院版的修法?

在野黨不滿意政院版的修法主要是因為他們認為力道不足,未將死刑納入。他們認為應該大幅提高毒駕的刑事責任,取消緩刑,以更嚴厲的手段遏止毒駕行為。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如何看待毒駕和酒駕的刑度差異?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認為,毒駕和酒駕的犯罪情節與惡性不同,應採不同刑度,避免刑度失衡。他指出,吸毒違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而毒駕造成公共危險,兩者是採取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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