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芳高中一名劉姓教師因對學生進行數位性剝削,今(2026)年遭台北地院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3年10個月徒刑。該名教師在2025年1月期間,利用擔任專題指導教師及兼任試務組長的權勢,過度監控學生隱私,要求學生以「父子」互稱,甚至拍攝裸露上半身影片。家長於同年2月向教育局陳情,但校方的性平會卻在4月作出性騷擾不成立的決議。
各方反應
家長對校方的處理方式表示不滿,多次向教育局提出申復,教育局亦多次函請校方釐清關鍵事證,但校方始終未能有效回應。直至台北市政府性平會依職權發動調查,才認定該校園性別案件屬實。然而,即使劉姓教師在一審被判有罪,校方仍於8月再度聘其擔任研發處試務組長。
監察院通過糾正案指出,校方性平會審議及申復機制存在嚴重失能,且涉及庇護該名犯案教師。監委認為,校方在處理過程中未充分保護受害者權益,嚴重違反兒少權益及專業倫理。
背景補充
監察院調查報告顯示,萬芳高中性平會的調查小組成員中有數名委員任職於同一單位,且與另一起仍在重審中的校園性別事件,出現相同調查委員人選組合,有集中於特定人員或機構之疑慮。此外,北市政府教育局在監督職權上亦存在處置不當的情況。
監委強調,校方性平會的審議及申復機制已流於形式,成員未履行應有職責,造成嚴重的性別不友善氛圍。此事件不僅反映了校園性平機制的漏洞,更凸顯了教育機構在保護學生權益方面的不足。
從產業面來看,萬芳高中的這起事件暴露了校園性平機制的重大缺陷。若無法建立公正、透明的調查機制,將難以真正保護學生免受性騷擾的侵害。教育機構應深刻反思,並加強對性平委員的培訓,以確保每一個受害者的權益都能得到正視。
此事件不僅需要法律的制裁,更需要教育界的自我反省。家長、學生和社會各界都應關注校園性平機制的運作,推動相關改革,以營造更加安全、友善的學習環境。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公視新聞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萬芳高中性騷事件的 Teacher 是誰?
該名教師姓劉,曾在萬芳高中擔任專題指導教師及兼任試務組長。
該名教師被判了多久的刑期?
該名教師被判處3年10個月徒刑。
校方在處理該事件時有哪些問題?
校方在處理該事件時存在性平會審議及申復機制失能、庇護犯案教師、未充分保護受害者權益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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