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去年底才風光啟用,如今卻因為委外經營合約爭議,意外點燃市長參選人之間的戰火。民進黨參選人林月琴接連兩天重砲抨擊國民黨籍現任市長余文忠,質疑這座造價數億元的公共場館,在委外後幾乎淪為「私人健身俱樂部」;合約中不僅缺乏超額利潤分潤機制,更在決標後悄悄修改條文,刪除市公所基於公共利益收回場館的權力。余文忠昨天親自回應強調公所仍保留羽球館、多功能球場等自營空間,且提供全台最優惠收費,不過面對林月琴今日進一步指控合約宛如「苗栗版馬關條約」,他選擇不再回應。一場關於公共資源分配正義的論戰,正在苗栗街頭悄悄發酵。
九年合約還能延長六年,市民卻只獲得兩年公益保障?
林月琴在昨(26)日的質疑中指出,苗栗市全民運動館使用的是納稅錢與市有土地,屬於全體市民的公共資產。然而市公所與得標業者簽訂的合作備忘錄中,卻出現「單點會籍」與「入會簽約三年方案」等商業模式,與一般公立運動中心常見的單次入場制明顯不同。她進一步點出,業者的經營權長達九年,且合約明定可延長六年,等於一口氣掌握十五年的營運主導權;但對於市民最關心的樂活課程、場地租借等公益回饋,合約卻僅載明兩年。這種時間落差,讓外界不禁想問:當公益回饋期限結束後,這座運動館還能稱得上是「全民」運動館嗎?
市公所強調多元整合模式,但合約條文真的保護了市民權益嗎?
面對外界質疑,余文忠昨天給出了一套完整的說帖。他強調市公所並非將運動館全盤委外,而是採取「多元整合模式」:除了健身房區域由業者營運外,公所自行經營綜合羽球館與多功能球場,場內也提供運動飛輪供免費使用,甚至將每週一的休館日規劃為公益活動場地,開放相關單位申請。他認為,苗栗市過去長期缺乏公共運動資源,引進專業營運團隊反而能確保場館維護品質,避免淪為設備老舊、維修不善的「蚊子館」。
不過,林月琴今天(27日)再拋出更尖銳的指控。她表示,雙方進入議約程序後,市公所竟然「量身改約」,大幅降低業者的違約責任與管理義務。更關鍵的是,合約中原本賦予市公所基於公共利益可處罰、管理、甚至收回場館的權力,在議約後被悄然刪除。她痛批這份合約就像「苗栗版的馬關條約」——市民失去了對公共資產的主導權,卻換來一紙對業者百般呵護的長期保障。
編輯觀點:這起爭議的核心,其實是「公共建設委外經營」的經典兩難。從產業面來看,引進民間專業與資本確實能提升服務品質,避免公立場館淪為蚊子館,這點無庸置疑。但問題在於:當合約的天平過度傾斜向業者,市民的公共利益就成了最先被妥協的籌碼。刪除市公所收回場館的權力,等於拔掉了最關鍵的牙齒——未來即使業者服務品質下滑,市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說句實在話,九年加六年共十五年的長期合約,放在任何一個縣市的公共場館委外案例中,都算得上是「誠意十足」;但相對應的公益回饋與監督機制,卻顯得蒼白無力。這不是唱衰地方,而是基於公共資產管理的基本常識。
權利金之外,我們更該關注的是「分潤機制」與「退場機制」
細看這次爭議的焦點,除了公益回饋年限與業者經營權限的落差之外,還有兩個被忽略的關鍵數字。林月琴點出,全民運動館每年僅收取260萬元的權利金,且合約中完全沒有「超額利潤分潤機制」——換句話說,當業者生意興隆、獲利豐厚時,市公所與市民無法共享經濟果實;但當業者經營不善時,市公所卻因為監督權限被削弱,連收回場館重新招標的籌碼都沒有。
對一般市民來說,這些合約條文或許過於生硬,但背後涉及的其實是最樸素的公平正義:一座用納稅錢蓋的公共場館,究竟是為了服務市民,還是為了創造特定業者的長期獲利模式?苗栗市的公共運動資源確實匱乏,引進專業團隊也確實有必要,但專業團隊的引進不該等於公共監督的全面撤退。更何況,合約一簽就是十五年,這期間的物價波動、市場變化、市民需求轉變,市公所是否還有足夠的籌碼進行動態調整?恐怕才是這場爭議最值得深究的環節。
展望與影響:一場地方選舉前的公共資產管理總體檢
這起爭議發生在苗栗市長選舉前夕,時機點確實敏感。余文忠選擇不再回應,或許是為避免選舉口水模糊公共議題的焦點;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全民運動館的委外合約問題,恰好提供了地方選舉一個難得的政策辯論空間——參選人對公共資產的管理哲學是什麼?如何在引進民間專業與維護公共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合約的透明度與市民參與機制又該如何建構?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的案例,其實是全台灣許多公立運動場館委外經營的縮影。當BOT、OT、ROT成為地方政府活化公共資產的萬靈丹時,我們更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監督機制與退場條款,而不是讓市民在合約簽訂後才發現,自己早已失去了對公共資產的發言權。這場爭議的最終結果,不僅關乎苗栗市民未來十五年的運動權益,更將成為台灣公共建設委外經營制度的一個重要檢視案例。
行動呼籲:如果你也關心苗栗全民運動館的未來,不妨實際走一趟運動館,親身感受現場的營運狀況與收費機制,並將你的使用經驗反映給苗栗市公所。公共資產的歸屬,不該只存在於合約條文之中,更應該體現在每一位市民的真實使用體驗裡。下一次當你走進這座場館時,不妨問自己一句:這裡,真的還是「全民」的運動館嗎?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苗栗全民運動館的委外經營合約爭議點是什麼?
主要爭議包括:業者經營權長達9年並可延長至15年,但公益回饋僅保障2年;每年260萬元權利金卻無超額利潤分潤機制;議約後刪除市公所基於公共利益收回場館的權力。
余文忠對爭議的回應態度為何?
余文忠在26日親自回應,強調公所採多元整合模式,仍自營羽球館與多功能球場,並提供免費飛輪與公益場地。但面對林月琴27日進一步指控合約如「苗栗版馬關條約」,他選擇不再回應。
公共運動場館委外經營常見的風險有哪些?
常見風險包括:公益時段與回饋逐年縮水、權利金過低且無分潤機制、長期合約缺乏動態調整彈性、監督機制薄弱導致服務品質下降、以及合約修改未經公開透明程序。
一般市民可以如何監督全民運動館的營運?
市民可以親身體驗場館設施與收費機制,將使用意見反映給苗栗市公所或市民代表,並關注市公所定期公布的營運績效報告與公益回饋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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