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億全民運動館只爽到「余友友」?林月琴三問余文忠:別再問A答B,把市民當塑膠

一座由中央前瞻補助1億、縣府出資2,000萬、市公所砸5,200萬,總計1.72億元全民埋單的運動場館,蓋好之後市民想去運動,卻得跟私人業者綁長約,沒辦法像六都一樣花個50元銅板價隨到隨用。這到底是全民運動館,還是「會員制私人俱樂部」?

苗栗市長參選人林月琴昨(28)日聯手民進黨發言人吳崢召開記者會,把矛頭對準現任市長余文忠。說真的,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有人質疑苗栗市的標案「怪怪的」,從過去好幾件被點名由「余友友」得標的案子,到現在這座全民運動館的委外經營合約,問題一個接一個,但市府的態度就像跳針的錄音帶,只會回一句「一切合法、公開透明」。

現象觀察:得標之後馬上改條件,廠商的福利比市民還大

先來看看這起爭議的核心數字,真的會讓人拳頭硬。林月琴在記者會上點出,全民運動館在「特定廠商」獲選為優勝廠商後,市公所竟然把原招標範圍內的羽球館抽掉,改由市公所「自行經營」。這一抽,業者的履約面積直接大減將近38%,但神奇的是,每年固定權利金也從300萬元「配合」調降到260萬元。

這種「得標後再來改條件」的玩法,不禁讓人想問:那當初投標時其他廠商是在比心酸的嗎?所有競爭者都是依照原始招標條件備標、估算成本,結果勝出的業者卻能享有「專屬客製化」的履約內容。林月琴就直言,余文忠是苗栗市長,不是特定業者的營運長。

根據林月琴團隊的統計,履約面積減少近38%,權利金下修40萬,相當於打了八七折。但市民面對的卻是比照私人健身俱樂部的收費模式,必須與業者綁定長約,無法享有公部門運動場館常見的單次低價入場。這筆帳怎麼算,都讓人覺得公共資源的分配傾斜得有點誇張。

更扯的還在後頭。契約中還明定,市公所每年要編列100萬元預算向業者購買運動券,9年下來總計高達900萬元。這筆錢等於是用市民的納稅錢,去「贊助」市民去使用這座本來就已經用公帑蓋好的場館。你不覺得這就像是你出錢蓋餐廳,然後還要自己買餐券才能進去吃飯,但餐廳老闆賺走的利潤卻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嗎?

原因剖析:合約設計漏洞百出,9年長約只有2年想到市民

吳崢在記者會上揭露了另一個荒謬的細節:市公所與業者簽訂的9年營運合約中,僅規範前2年有所謂的「里鄰義務回饋」,剩下的7年,在地居民的權益等於被放生。這種「先給你兩年甜頭,後面七年隨我賺」的合約設計,真的讓人懷疑當初代表市民談判的公所團隊,到底是在幫市民把關,還是在幫業者鋪路。

從產業面來看,公共場館委外經營(OT)本來是為了引進民間活力和專業,提升服務品質。但成功的OT案,絕對是在「公共性」與「商業性」之間取得平衡。回頭看六都的國民運動中心,之所以能讓市民用親民的價格隨時進場,就是因為合約中嚴格規範了公益時段、低收費標準和回饋機制,而且這些條件是在招標前就寫得清清楚楚,不會有得標後再來「談判」的空間。

苗栗市的案例剛好反過來,市公所不僅在合約中沒有為市民爭取足夠的長期保障,甚至給了業者極大的「事後調整」彈性。這種做法,說好聽點是「履約管理彈性」,說難聽點就是變相圖利。也難怪林月琴會砲轟,政府花大錢的目的應該是回應市民需求,而不是讓公共資源流向特定業者,讓人質疑是不是在照顧市長的輔選好友。

影響評估:市民權益被剝奪,更嚴重的是行政誠信破產

如果只是錢的問題,或許還能用「商業談判」來解釋。但這件事最傷的,其實是市民對公部門的信任。

林月琴在會後受訪時進一步表示,余文忠上任兩年多來,苗栗市已經有多項標案被質疑由所謂的「余友友」取得。雖然每件個案可能都「合法」,但當特定關係人屢屢出線,而且得標後還能享有特別待遇,市民心裡那把尺自然會覺得怪怪的。這次全民運動館的爭議,只是壓垮駱駝的其中一根稻草。

話說回來,如果市公所真的站得住腳,為什麼不乾脆把所有招標、評選、議價的紀錄,以及羽球館退出履約範圍的決策過程全部攤在陽光下?林月琴就明確點出三個必須說清楚的問題:第一,羽球館為何退出履約範圍?第二,其他未得標廠商是否曾被告知或獲得相同的條件更改機會?第三,那每年100萬元的運動券採購,究竟是誰提議、誰同意、誰核定的?

這三個問題都是具體的「是或不是」、「誰決定的」,余文忠如果繼續用「一切合法」來迴避,那跟蔣萬安面對爭議時的「問A答B」風格簡直如出一轍。林月琴的批評雖然辛辣,但話糙理不糙:苗栗市民不需要蔣萬安的兄弟,更不需要一個只會叫市民相信、卻拿不出具體資料來說清楚的市長。

編輯觀點:從專業的OT案角度來看,苗栗市全民運動館的合約爭議,暴露了地方政府在促參案件中常見的「先求有再求好」心態,以及履約監督機制的鬆散。權利金從300萬調降至260萬,絕對不是「微調」而已,這40萬的差距代表的是市府對這塊公共資產的估值出現重大變化。我認為,林月琴要求公開完整簽核文件是合理的,這不只是為了抓弊,更是為了建立一套讓市民可以信任的遊戲規則。如果連一紙合約的變更過程都說不清楚,未來誰還敢相信市府的其他重大建設?

趨勢預測:選舉年到了,公共工程弊案只會愈挖愈深

林月琴已經表明,會將相關資料送交調查局調查,釐清是否涉及將公帑私人化等問題。隨著選舉腳步逼近,這類公共工程標案的爭議只會愈來愈多,而且每一件都會被用放大鏡檢視。

對余文忠來說,危機處理的SOP不能再是「冷處理」或「問A答B」。市民要的不是法院的無罪判決,而是行政程序的透明與正當性。如果市公所繼續用這種「擠牙膏」的方式回應,每被爆一個爭議就擠出一點點資訊,最後失去的不是一個案子,而是整座城市對執政團隊的信任。

對一般市民來說,這件事也給了我們一個很重要的啟示:公共建設的完成不等於公共利益的實現。蓋好了只是第一步,後續怎麼經營、怎麼監督、怎麼確保全民共享,才是真正的考驗。下次當你走進任何一座公有運動場館,不妨留意一下收費標準、公益時段和回饋機制,這些細節才是判斷這到底是不是「全民」運動館的關鍵。

最後,與其等待市府主動公開資訊,不如我們自己用行動來督促。如果你也關心苗栗市的公共資源是否被合理運用,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讓更多市民知道這件事。一個有能力的市長,不該只會把「合法」當成擋箭牌,而應該拿出具體的決策紀錄,讓大家親眼看看這1.72億,到底是花在市民身上,還是花在特定人的口袋裡。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ETtoday新聞雲發布。

常見問題 FAQ

苗栗市全民運動館的總經費是多少?來自哪些單位?

總經費為1.72億元,其中中央前瞻基礎建設補助1億元、苗栗縣政府補助2,000萬元、苗栗市公所自籌5,200萬元。

為什麼林月琴質疑這座運動館涉及圖利特定廠商?

因為特定廠商得標後,履約面積減少近38%,每年固定權利金也從300萬元降至260萬元,合約中僅規範2年義務回饋,剩餘7年市民權益缺乏保障,且市公所每年還編列100萬元向業者購買運動券。

「余友友」是什麼意思?跟這次爭議有什麼關係?

「余友友」是外界對與苗栗市長余文忠關係密切的特定人士或廠商的稱呼。林月琴指出,余文忠上任以來多項標案屢遭質疑由這群人取得,全民運動館案被認為是延續同樣的問題模式。

林月琴對余文忠提出了哪些具體要求?

她要求余文忠完整公開招標、評選、議價及相關簽核文件,並說清楚羽球館為何退出履約範圍、其他廠商是否獲得相同機會,以及每年100萬元運動券的決策過程。

這座運動館的爭議,對一般市民有什麼影響?

市民可能無法以合理的單次價格使用這座用公帑興建的場館,必須與業者綁定長約,且9年合約中僅有前2年有明確的里鄰回饋機制,後續7年的在地權益缺乏保障。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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