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重判!柯文哲遭沒收逾千萬,鼎越百億不法利得曝光

一句話總結:京華城案今(26日)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重判17年,台北地院並針對多名被告及公司,裁定沒收總計逾百億元的不法所得,其中威京集團旗下的鼎越公司佔最大宗。

核心要點

  1.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被重判17年,台北地院同時裁定沒收其個人1260萬元的不法獲利。
  2. 柯文哲的不法所得包括於2020年3月24日至26日收受沈慶京的210萬元,基隆副市長經手的600萬元政治獻金,以及木可公司以「肖像權授權金」及「授權費」名義匯入的450萬元
  3.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則因透過華夏協會等五個協會,收受沈慶京匯款共5250萬元,其中包含6張支票共4500萬元、2017年至2019年捐款600萬元及2022年捐款150萬元,同樣被法院裁定沒收。
  4. 威京集團旗下的鼎越公司,因透過柯文哲、沈慶京等人共同違反貪汙治罪條例,非法爭取到20%容積獎勵,被檢方認定獲取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的巨額不法利益,全數予以沒收。
  5. 木可公司涉及負責人李文宗、李文娟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共6134萬6790元,亦遭法院沒收。
  6. 此外,柯文哲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827萬1095元,並用以支付柯文哲競選總部員工薪資,這筆款項也遭共同沒收。

一句話結論

京華城案的宣判與龐大不法所得的沒收,不僅對涉案人士祭出嚴厲制裁,更彰顯司法機關打擊貪腐、維護公共利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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