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捲入「中國台灣」爭議 文化部要求劇組速說明

創下全台 7.5 億元票房紀錄的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原定 4 月 4 日登陸中國大陸市場,卻因其官方微博宣傳時標註為「中國台灣地區」,在台灣引發「自我矮化」的強烈質疑。文化部對此重申,已要求劇組儘速對此爭議說明,並強調自由民主是國片創作的基石,這起事件也凸顯了台灣影視作品在海外推廣時,維護文化主體性的重要性。

國片宣傳用語惹議 影迷與官方齊聲表達不滿

這部在北美、紐澳及星馬等地皆有亮眼表現的現象級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原本備受期待能於 4 月 4 日清明檔期進入中國戲院。不料,片商在對岸社群媒體的發文格式,竟將產地冠上統戰色彩濃厚的「中國台灣地區」稱謂,此舉立刻在台灣影迷間引爆巨大爭議。由於該片曾領取多項政府補助,並被視為台灣影視產業的高峰代表,消息傳回台灣後,許多支持者感到情感深受傷害,紛紛留言表達對這種「自我矮化」行為的強烈不滿。

針對這起事件,文化部影視局在 27 日正式對外發聲,直指中國一向利用各種行政手段來達成統戰目的,藉此製造台灣製作單位的兩難困境。文化部強調,這不僅是為了達成政治目的,更深層的意圖在於製造兩岸的對立與矛盾,讓影視從業人員在「打入市場」與「傷害國人情感」之間,面臨沉重且不必要的壓力。

文化部重申立場 點名中方統戰手段並研議因應

《陽光女子合唱團》這次的爭議,核心在於片方在中國大陸宣傳時,將其產地標示為「中國台灣地區」,這被台灣觀眾與文化部視為對台灣主體性的矮化與統戰行為。文化部已要求劇組說明,並強調台灣自由民主的創作環境至關重要,因為這是台灣影視內容獨特的養分。

文化部重申,身為影視產業的主管機關,絕對樂見優秀的台灣故事輸出海外,但也必須提醒各劇組,台灣獨有的自由民主環境是不可取代的創作資源。他們已請《陽光女子合唱團》劇組儘速說明,並了解相關情況,因為只有當台灣文化產業壯大,創作者才能真正掌握作品的詮釋權與主權,不被外部力量所左右。

劇組暫不回應 後續機制待產業共同討論

面對目前的輿論風波,《陽光女子合唱團》劇組與片商僅低調表示「暫不回應」,選擇暫時保持緘默。不過,文化部透露,後續將邀集相關產業代表與專業單位共同討論,研議有關國片海外推廣的因應機制。此舉旨在維護台灣的文化主體性,確保台灣作品在走向世界的同時,不失尊嚴,並將適時對外說明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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