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億新竹棒球場案林智堅不起訴 高虹安喊話:司法無罪≠工程合格

新竹地檢署偵結喧騰多時的新竹棒球場案,前市長林智堅獲不起訴處分。消息一出,各界解讀紛紜。不過,現任市長高虹安在第一時間就劃下明確界線:檢方認定「未達刑事起訴門檻」,不代表這座耗資十二億的球場「蓋得沒問題」。

高虹安今(29)日透過臉書表示,尊重檢方職權,但這份不起訴處分絕對不能被簡化解讀成工程合格的背書。「司法有司法的判斷,市民心中也有一把尺。」她說。

檢方不起訴的理由,恰恰證明了工程有問題

仔細看檢方的處分書,其實把話說得很清楚。裡頭載明工程存在施工、履約及管理上的問題,相關人員也因施工日誌、監造及抽查紀錄不實而坦承犯行。換句話說,檢方不是說「沒問題」,而是說「證據還不到起訴的程度」。

高虹安進一步指出,今年七月監察院已正式提出糾正,明確點出當年球場尚未完成驗收就急著啟用,統包商的設計與施工根本沒達到契約要求的效能標準,安全疑慮始終存在。專案管理、監造到採購程序,也都被認定有重大違失。

所以,這不是政治人物各說各話,而是從檢方處分書到監察院糾正案,都指向同一個事實:球場的工程品質,確實出了問題。

十二億的教訓,市府團隊怎麼收拾殘局?

高虹安在聲明中也細數了市府這幾年的善後工作:挖出球場下方不該存在的廢棄物與雜物、針對第三方鑑定發現的結構疑慮進行補強、排水系統整個砍掉重練。她說得很直白:「這是一座花了將近十二億元興建的棒球場,市民本來就應該得到一座安全、能排水、符合職業棒球需求的球場。」

話說回來,這十二億不只是錢的問題。對新竹市民來說,這座球場承載的是職棒回歸的期待;對球員來說,這是一個能不能安心撲接、全力衝刺的場地。當工程品質出現疑慮,受影響的不只是納稅人的荷包,更是選手職業生涯的安全。

有趣的是,高虹安沒有把話說死。她表示,如果法律上還有需要釐清的部分,市府會依法提出再議;該向廠商求償的,不會放棄;該改善的工程,一項一項做。這種態度,與其說是政治表態,不如說是一個地方首長面對爛攤子時,不得不有的務實。

編輯觀點:從產業面來看,新竹棒球場案走到這一步,其實反映了台灣公共工程一個長年的結構性痛點:驗收與啟用之間的模糊地帶。很多重大建設為了趕選舉、趕賽事、趕開幕,往往在還沒驗收完成就「先開箱再說」。這次檢方的不起訴,不代表公共工程品質可以放水。對其他縣市來說,這是一個警訊——與其花十二億蓋一座有問題的球場,不如花十二億好好把圖說和監造流程走完。畢竟,最後埋單的,永遠是市民與球員。

從政治攻防到市民權益,這案子還沒結束

林智堅獲不起訴,從司法角度來看,暫時畫下一個句點。但從工程角度來看,這座球場的改善工程還在進行中。高虹安用一句話總結了市府的立場:「該修好的球場,我們就負責把它修好。」

不過,對一般市民來說,大概沒那麼在意誰起訴、誰不起訴。大家更想知道的是:球場什麼時候能真正啟用?排水系統還會不會失靈?球員踩上去的安全係數到底夠不夠?這些問題的答案,不會在檢方的處分書裡,只會在市府團隊每日的工程進度裡。

所以,別再把這案子簡化成「綠營前市長無罪 vs. 藍白現任市長追殺」。如果往後推演,真正該被放大檢視的,是公共工程從設計、監造、驗收到啟用的整個把關機制。司法歸司法,工程歸工程。十二億買到的教訓,不能就這樣被一張不起訴處分書給輕輕放下。

如果你是新竹市民,或者你關心台灣公共工程的品質,不妨問自己一個問題:下一次,當我們的城市又要蓋一座大型場館時,我們能不能在啟用之前,就先確認它真的「合格」?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Yahoo奇摩新聞發布。

常見問題 FAQ

林智堅在新竹棒球場案中為什麼獲不起訴?

新竹地檢署認為偵辦所得證據「未達刑事起訴門檻」,因此對林智堅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檢方處分書同時記載工程存在施工、履約及管理上的問題,不起訴不等於工程合格。

新竹棒球場的工程改善進度到哪裡了?

市府團隊已移除球場下方影響安全與排水的廢棄物,針對第三方鑑定發現的結構疑慮進行改善,排水系統也重新設計施作。市府表示該求償的會繼續求償,該改善的一項一項完成。

新竹棒球場總共花多少錢興建?

新竹棒球場興建經費將近新台幣十二億元,屬於地方政府重大公共工程建設。市府強調市民理應獲得一座安全、排水正常且符合職業棒球需求的球場。

監察院對新竹棒球場案的調查結論是什麼?

今年七月監察院正式提出糾正,認定球場尚未完成驗收就先行啟用,統包商設計施工未達契約效能標準並存有安全疑慮,專案管理、監造及採購程序也被指出有重大違失。

※ 此篇文章由 AI 改寫或生成,內容僅供參考,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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