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女子》中國宣傳稱「中國台灣」 綠委促文化部檢討千萬補助

電影《陽光女子合唱團》近日在中國宣傳時,官方微博發布訊息稱該片為「中國台灣地區華語片影史票房冠軍」,此舉旋即引發台灣社會強烈不滿。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張雅琳於今日(29日)公開質疑,該片曾領取台灣政府合計超過新台幣1800萬元的補助金,卻在海外宣傳時配合中國的統戰話術,矮化台灣主體性,要求文化部應對此事件提出說明並檢討相關輔導金制度。

電影《陽光女子合唱團》中國宣傳風波

根據《陽光女子合唱團》官方微博在23日的貼文內容,該片累計票房已達新台幣7.4億元,並宣稱打破塵封18年的紀錄,成為「中國台灣地區」華語片的票房冠軍。這項宣傳訊息傳回台灣後,立即引發「拿台灣錢卻矮化台灣」的爭議,不少台灣觀眾甚至表達後悔曾進戲院支持該作品。

立委張雅琳在社群平台Threads上發文指出,雖然業界普遍理解電影若要進入中國市場上映,可能面臨諸多現實層面的壓力,但她仍質疑:「《陽光女子合唱團》拿台灣補助、靠台灣觀眾衝到7.4億票房,到了中國宣傳,就一定得變成『中國台灣地區』嗎?」此語道出許多台灣民眾心中的疑問。

綠委重砲質疑:補助與矮化爭議

張雅琳委員進一步強調,《陽光女子合唱團》曾獲文化部、台北市與桃園市等政府機關的影視補助,總金額逾新台幣1800萬元,這些款項皆來自台灣納稅人的稅金。她認為,一部獲得台灣政府大力支持的作品,卻配合中國的文化統戰話術,不僅傷害台灣人民的情感,更是在實質上削弱了台灣的文化主體性。

事實上,張雅琳委員表示,她去年便曾要求文化部檢討現行的輔導金制度,建議應針對「接受國家補助的作品,如果在海外宣傳時配合矮化台灣的政治用語」的情況,研擬更明確的規範與約束機制。她承諾將持續要求文化部深入了解本次事件,並提出具體的說明與應對措施。

文化部輔導金制度與後續觀察

本次《陽光女子合唱團》的宣傳爭議,再次凸顯了台灣影視作品在追求國際市場,特別是中國市場時,所面臨的政治與文化認同兩難。如何在保障創作者自由的同時,確保國家補助的資源不被用於損害台灣主體性的行為,成為文化部亟需正視的課題。

這起事件也引發了各界對於政府文化輔導金政策的廣泛討論,期待文化部能針對立委的質疑提出具體回應,並檢討相關制度,以維護台灣文化內容產業的尊嚴與主體性,讓台灣的納稅錢能真正用於推廣台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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