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話總結: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因「雙吳罷免連署造假案」遭起訴,近期聲請解除電子手環科技監控及限制出境、出海處分,但台北地院審酌其仍有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認定原羈押原因未消滅,最終裁定駁回其聲請,並延長監控期限。
核心要點
- 此案源於黃呂錦茹等人被控涉入「雙吳罷免連署造假案」,遭台北地檢署依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名起訴,檢方更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 黃呂錦茹於去年8月1日獲台北地院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但同時必須配戴電子腳鐶,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 今年1月間,黃呂錦茹曾以年事已高、電子腳鐶造成兩腳重量不均導致臀部肌肉發炎、腰椎退化等身體不適為由,聲請變更監控方式,合議庭審酌後裁准改為配戴電子手環。
- 然而,黃呂錦茹近期再次向台北地院聲請解除科技設備監控及限制出境、出海處分,理由包括配戴電子手環讓她感到「無尊嚴」、家人需半夜協助充電不便,且她認為科技設備的電壓導致身體更不適,即使增加到2倍藥量也無法降低血壓。
- 黃呂錦茹主張,她已坦承犯行,且科技設備監控中心與她聯絡良好,從無找不到人的紀錄,亦無毀損設備之舉,認為已無繼續監控之必要。
- 合議庭審酌,考量黃呂錦茹等人對於案情重要經過的供述仍有避重就輕、互相推諉或維護之情,且其曾指示他人製作「文書偽造侵犯個資相關回應」說帖,另有共犯刪除手機對話紀錄等行為,法院認定仍有湮滅、偽造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
- 法院最終裁定,原羈押原因並未消滅,且基於確保國家審判權及刑罰執行權,難認現行限制處分已逾越必要程度,因此駁回黃呂錦茹等人的聲請,並自4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同時黃呂錦茹也須延長遵守接受電子手環的科技設備監控。
一句話結論
儘管黃呂錦茹以人權與健康為由,力求解除電子手環科技監控,但法院考量案件仍有釐清空間及潛逃風險,最終裁定駁回,顯示司法機關在人權保障與國家審判權行使間的衡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