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七日,屏東一名八十一歲潘姓老翁因左膝關節炎,進入市區某公立醫院接受人工膝關節置換手術。原本預期能擺脫疼痛、重拾行動力的晚年生活,卻在術後出現戲劇性的逆轉——左腳腫脹、持續疼痛、冰冷且失去知覺。家屬每日向醫護人員反映異常,卻未獲得即時處置或專科會診。九月一日,情況惡化轉送高雄醫學中心,診斷為周邊動脈阻塞合併感染,歷經筋膜切開術、清創等多次重大手術,最終仍無法保肢,進行截肢。全案現已進入屏東縣醫療調解委員會調解程序。
從「期待復原」到「終身輪椅」:一個手術後的五天空白
潘姓老翁的家屬在接受採訪時提到,父親原本身體硬朗,對換完關節後「可以到處去玩」充滿期待。然而手術結束後,左腳的異常腫脹與冰冷感隨即出現。家屬強調,他們並非不理解手術存在風險,但令人難以接受的是,連續數日向護理站及主治醫師反映肢體冰冷、劇烈疼痛,卻未見積極作為,也未安排血管超音波或會診心臟血管外科。
根據家屬描述,直到九月一日清晨,老翁的左腳已明顯發黑、失去脈搏,醫院才啟動轉診程序,將病人送往高雄的醫學中心。高醫團隊接手後,診斷為急性下肢缺血合併腔室症候群,雖立即進行筋膜切開術與血栓清除,但因缺血時間過長,肌肉組織已壞死,最終只能截肢保命。家屬轉述高醫醫師的說法:「太晚處理了。」
醫療端的沉默,與調解桌上的真相
針對此案,該公立醫院在媒體查證時並未對具體處置流程提出詳細說明,僅表示「全案已進入調解程序,將配合衛生局提供完整病歷與護理紀錄」。屏東縣衛生局則證實,已要求院方交出術後五日內的護理觀察紀錄、生命徵象監測表,以及醫師巡房註記,預計將作為醫療調解委員會判定有無延誤責任的關鍵證據。
從醫療實務角度來看,高齡患者接受下肢關節置換術後,確實屬於周邊動脈疾病的高風險族群。術後肢體腫脹固然常見,但若合併「冰冷、無脈搏、劇烈疼痛」三大警訊,便須高度警覺急性血管栓塞或阻塞。一位不具名的高雄血管外科醫師表示,這類情況有所謂的「黃金救援時間」,通常為六至八小時,一旦超過,肌肉細胞會因缺氧而不可逆壞死,最終面臨截肢命運。
編輯觀點 這起悲劇的癥結點,恐怕不是單一醫師的「疏忽」,而是體系性的警覺失靈。在臺灣的公立醫院,資深護理師往往能從「腳趾溫度」與「毛細血管回填時間」察覺徵兆,但若院內缺乏跨科會診的即時機制,或值班醫師對血管問題的敏感度不足,這種意外就會一再發生。對一般民眾來說,這個案子提醒我們:術後照護的「主動查問」與「紀錄時間點」,往往是訴訟時最有力的自保工具。家屬若能逐日拍照記錄患部顏色變化、每次反映的時間與對象,後續權益主張會更有著力點。
當「信任」換來「無作為」,病人安全網的破洞在哪?
家屬在受訪時語氣沉重卻仍保持節制,強調「並非要責備醫護人員」,但她們反覆質疑的是:如果醫護人員能在第一天就正視「腳冷、沒知覺」的異常,而非以「術後腫脹難免」回應,是否就能避免老翁歷經筋膜切開術、每日清創的極度疼痛,最終仍失去左腳?這背後觸及一個長期被忽略的議題——住院病患的「觀察型照護」是否被嚴重輕估。
對比國外標準,術後肢體缺血的篩檢常規應包括雙側足背動脈超音波或踝臂血壓指數(ABI)測量,但在部分地區醫院,這類檢查往往需待症狀明顯才啟動,而非納入術後常規評估。在健保資源與人力緊繃的現實下,這種「被動反應式」的照護模式,正是許多醫療爭議的溫床。
不只是醫療問題,更是溝通與信任的破裂
有趣的是,家屬在訪談中多次提到「我們每天都有說」,但醫療端似乎未將這些口頭反映轉化為病歷上的「異常事件通報」或「醫師囑咐變更」。這顯示出醫病之間對於「反映」與「處理」的認知存在巨大落差。對家屬而言,說出口就是警訊;對醫院而言,未記錄、未交班,就等於沒發生。這種認知斷層,往往比醫療技術失誤更具殺傷力。
目前全案已交由屏東縣醫療調解委員會釐清事實。調解重點將包括:院方有無依醫療常規進行術後肢體循環評估?護理紀錄是否如實呈現家屬的反映內容?轉診時機是否違反「緊急醫療處置原則」?這些問題的答案,將決定這起事件是單純的醫療不幸,還是可歸責的延誤責任。
對讀者而言,這則新聞的最大啟示或許不在於「要不要開刀」,而在於「住院期間如何有效監督與記錄」。主動詢問每日的循環檢查結果、以時間戳記方式記錄異常變化、要求醫師針對可疑症狀具體回覆處置方式,這些看似瑣碎的動作,往往能在關鍵時刻逆轉結局。
本文改寫整理自公開新聞來源,原始報導由自由時報發布。
常見問題 FAQ
人工膝關節置換術後,哪些症狀是必須立即通報的危險信號?
術後若出現患肢「冰冷、膚色蒼白或發紫、異常劇痛且止痛藥無效、腳趾無法自主活動、觸摸時感覺麻木」等徵兆,極可能代表動脈血流受阻,應立即告知醫護並要求進行血管超音波或會診血管外科。
如果家屬在住院期間反映異常,院方卻未積極處置,該如何自保?
建議逐日以「紙本或手機備忘錄」記錄每次反映的時間、對象(護理師姓名、值班醫師)與口頭回覆內容,並拍照記錄患部外觀變化。這些資料在後續申請病歷複印或進行調解時,可作為對照護理紀錄的重要佐證。
像這類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的流程大概是怎樣?
屏東縣醫療調解委員會會先要求醫院提供完整病歷與護理紀錄,並邀請雙方陳述意見。調解委員通常包含法律專家、醫界代表及公正人士。若調解成立,可免去冗長訴訟;若不成,家屬仍可循民事或刑事途徑主張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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